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陕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规定,市政府决定,每年9月18日为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。经市政府同意,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决定在我市城区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。具体如下:
一、试鸣时间:
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,10时15分结束。
二、试鸣信号:防空警报信号
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为1个周期;
空袭警报:急促短音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为1个周期;
解除警报:连续鸣3分钟为1个周期。
三、试鸣范围:咸阳市区
希望全体市民能正确区分和熟记防空袭警报信号,不要惊慌,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
咸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
2024年9月13日